FDA公布罕病審查新框架!單臂試驗可納入 臺灣生技能否受惠?

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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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路)
罕見疾病藥物因享有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等機構的加速審查優勢,長期以來一直是臺灣中小型生技業者研發布局的首選。不過,近(4)日,美國FDA為了促進罕病治療藥物審批提議制定新流程,其中包括提供更具制度化、審查標準更明確的單臂試驗(single-arm)管道,但此措施僅適用於極少數超罕病族群,對臺灣業者而言究竟是利多還是挑戰,仍有待觀察並值得長期關注。
 

降低極小患者族群開發障礙 

 
由於罕見疾病或其亞群體的患者人數通常極少,因此難以透過傳統的安慰劑對照試驗或足夠規模的臨床研究,來產生符合法規要求、可證明療效的證據。
 
為因應這一挑戰,FDA旗下藥品評估與研究中心(CDER)和生物製品評估與研究中心(CBER),根據《罕見疾病證據原則》(RDEP)提出了新流程,明確界定可被接受的證據類型,作為已知基因缺陷疾病有效性評估的依據,讓藥物更有機會展現出具療效的證據。
 
依FDA公告,RDEP將允許企業僅以「單臂試驗」作為申請新藥臨床試驗(IND)批准的依據。這類數據可包含:藥物對疾病直接病理生理作用的證據、非臨床模型數據、臨床藥效動力學數據,以及病例報告或擴大使用(expanded access)的臨床數據。
 

適用族群過窄 實際影響尚待觀察 

 
然而這項新框架的適用條件也極為嚴苛,僅限於美國患者人數少於1,000人的超罕見疾病,且疾病由先天性遺傳缺陷驅動、臨床過程會在短時間內快速惡化並導致嚴重殘疾或死亡、沒有可改變病程的替代療法
 
從政策精神來看,這項新流程明確顯示 FDA 願意接受單臂試驗設計,並允許以其他輔助資料作為支持結構,這有助於廠商在規劃罕病藥物開發時更具方向性。對於患者人數極少、無法進行對照試驗的情況,該機制提供了更可行的臨床設計方式,不僅能提升新藥開發效率,也能加速病患取得療法,體現FDA支援罕病藥物研發的政策承諾。
 
不過,對「患者人數限制」的嚴格規範,也意味著多數正在研發的療法無法受惠於此框架。
 
事實上,目前已有部分基因療法公司,如Neurogene、Rocket、Ultragenyx與uniQure,都有使用單臂試驗作為臨床註冊依據,因此新規對其流程未必帶來實質改變,反而顯得適用範圍過窄。
 
消息一出有專家也擔憂,若證據標準過低,恐怕會削弱單臂試驗的可靠性,不僅可能動搖臨床信賴,也會影響保險給付與後續市場採用,進而對病患造成另一層風險。
 
這項新流程對臺灣而言,雖降低了小型公司進入臨床的門檻,但適用條件僅限美國患者少於1,000人的超罕見疾病,比一般孤兒藥(20萬人以下)標準更為嚴格,市場規模極小。未來臺灣生技公司若要維持罕病藥物開發的優勢,如何靈活結合國際合作與既有加速審查機制,將是關鍵挑戰。
 
資料來源:https://www.biospace.com/fda/all-wrapper-no-gift-fda-releases-new-rare-disease-approval-frame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