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76 逸達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03/24 發言時間 15:53:51
發言人 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001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1/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 111/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 (南港軟體園區A棟2樓國際會議
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 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 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暨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4) 110年度私募有價證券執行情形報告。
(5) 110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6)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修訂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10年度決算表冊案。
(2) 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案。
(2)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4) 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11/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11/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股東提案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11年4月15日起至111年4月25日
17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以111年4月25日17時前寄送達為憑。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3號9樓之2,逸達生物科技(股)公
司/股務。
受理方式:應以書面方式提出。
(2)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1年5月28日至
111年6月26日止,請股東逕行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e票通」,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規定說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