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659 天明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29 發言時間 13:50:01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本公司與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簽署"臺灣清冠一號" (NRICM101)非專屬授權契約。
符合條款 第 8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28
2.契約相對人: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4/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於民國111年4月27日與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
研究所締結非專屬授權契約及第一次增補技術授權契約,非專屬授權本公司實施
”臺灣清冠一號”(NRICM101)之專利、技術以及製造、販賣相關產品。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第十條保密義務規定,不公開相關契約內容。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須支付授權金及相關費用,在
取得技術授權後,未來將有助於本公司產品與相關業務之拓展。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本公司產品與相關業務之拓展。
9.其他應敘明事項:合約收受日期11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