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5/03 發言時間 17:13:07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訂109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發行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0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9/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潤雅公司原於民國109年3月24日董事會通過「109年度第一次員工
認股權發行及認股辦法」;後於110年9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修改發行單位總數為2,000
單位,請參閱本公司同日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應實際營運需求,潤雅公司董事會決議再次修訂「109年度
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將發行期間由二年延長為三年。
(1)修訂前條文:
第二條、發行期間
董事會核准之日起二年內得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修訂後條文:
第二條、發行期間
董事會核准之日起三年內得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