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96 仁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6/30 發言時間 15:02:07
發言人 林雨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878050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3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莊(日+告)淵
(2)董事:陳虹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1)董事:莊(日+告)淵
(A)Belite Bio, Inc 董事
(B)Belite Bio (HK) Limited 倍亮生物(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C)RBP4 Pty Ltd 董事
(2)董事:陳虹瑋
(A)Belite Bio, Inc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