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86 醣基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6/07 發言時間 16:14:52
發言人 吳宗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059
主旨 本公司廣效型新冠肺炎疫苗CHO-V10臨床試驗申請案, 接獲台灣衛福部來函未能同意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07
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隨著新冠肺炎病毒已日趨流感化,目前各國也正處於朝向解除COVID-19疫
情/公衛緊急狀態。本案於執行之初,全球疫情處於緊急狀態,為加速疫苗研發,
本案經諮詢後獲CDE同意使用非單一選殖細胞(stable pool)進行臨床一期試驗產品
之GMP生產,並於臨床一期試驗期間挑選單一選殖細胞(Single clone)生產後期臨床
試驗所需之材料。然而審查期間,法規單位在考量當前台灣疫情發展後,要求本案
改使用單一選殖細胞所生產之產品進行臨床一期試驗。另因CHO-V10為全球首創之疫
苗設計,未有相關臨床試驗資料可供參考,因此對此疫苗第一次用於人體臨床試驗
(first-in-human study),法規單位對人體試驗前的安全性佐證資料亦有更多的要
求及考量。
6.因應措施:本公司得於文到後4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覆,或另行檢齊資料後,重
新提出申請。針對人體試驗前的安全性佐證資料,CHO-V10已於GLP齧齒類動物毒理安
全性試驗中,證明其有效性及安全性。為更進一步評估疫苗之安全性,現已執行靈長
類動物的毒理安全性試驗,初步結果顯示,在完成第一劑疫苗注射後,並無安全上的
疑慮。
然而,考量當前全球疫情發展及對疫苗之需求,於此階段重新挑選單一選殖細胞進行
生產,不僅將延宕整體開發時程,亦已難取得緊急授權(EUA)。公司據此評估CHO-V10
難對公司及股東產生足夠之效益。因此將停止CHO-V10申請一期臨床試驗。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或代號:廣效型新冠肺炎疫苗CHO-V10。
二、用途:廣效型新冠肺炎疫苗。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停止申請一期臨床試驗。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 通過核准/ 不通過核准/ 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不通過核准,台灣衛福部來函未能同意
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因應措施:考量當前全球疫情發展及對疫苗之需求,於此階段重新挑選單一
選殖細胞進行生產,不僅將延宕整體開發時程,亦已難取得緊急授權(EUA)。
公司據此評估CHO-V10難對公司及股東產生足夠之效益。因此將停止CHO-V10
申請一期臨床試驗。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授權資訊,為保障公司
及投資人權益,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1)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狀況:考量當前全球疫情發展及對疫苗之需求,CHO-V10預估難對公司及股
東產生足夠之效益。未來將應用此一設計,針對目前無有效疫苗可用之疾病,開
發更具有市場利基之產品。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