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能醫學(6852)主動終止與美敦力的合作協議及供貨和專屬經銷協議

日期2024-02-02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852 精能醫學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2/02    發言時間    14:45:32
發言人    張季衡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2680
主旨    終止與美敦力的合作協議及供貨和專屬經銷協議
事實發生日    113/02/02
說明    
1.契約終止日期:113/02/02
2.契約內容:
本公司於2019年1月22日與Medtronic,Inc.(美敦力)簽定合作協議及供貨和專屬經銷協議
,專屬授權美敦力得於全球銷售本公司於疼痛領域之高頻植入式電刺激器產品。
3.契約相對人:Medtronic,Inc.
4.與公司關係:其關係企業持有本公司6.96%普通股
5.終止之原因:
(1)本公司於2019年1月22日與美敦力簽定合作協議及供貨和專屬經銷協議,專屬授權
   美敦力得於全球銷售本公司於疼痛領域之高頻植入式電刺激器產品。
(2)與美敦力的前開合作獲得巨大的成果(如USFDA IDE通過),有助於台灣神經調控產業
   的提升(完整的開發歷程);但因市場成長且改變迅速,已有更多新療法公司取得成功 
   案例,考慮到雙方對於產品的推進與商業模式的不一致,本公司為尋求更合理的進入
   市場策略,使研發成果發揮最大效益,並維護本公司無形智財資產之發展潛力及股東
   權益,主動提出終止與美敦力的合作協議及供貨和專屬經銷協議。
(3)前開協議終止後,雙方過去合作四年間所產生的智慧財產Co-IP,美敦力得繼續使用
   。鑒於美敦力過去四年間協助推進研發進程,本公司未來自行銷售或授權其他策略合
   作者銷售相同產品時,須支付美敦力所收授權金或者銷售額之5%
;若發生控制權變更
   、相關產品之重大資產出售或含美國或歐盟在內地區的專屬授權時,則須支付至少美
   金一百萬元,直至支付合計累積達美金五百萬元止。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該授權案依IFRS 15未達收入認列標準,尚未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故對本公司財務
   、業務不具重大影響。
(2)收回相關權利後,本公司將掌握後續全球授權及銷售之主導性。
綜合上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致有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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