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57 華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1/19 發言時間 13:40:58
發言人 江銘燦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27-0835
主旨 本公司與日本田邊三菱製藥株式會社子公司台灣田邊 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簽訂F703DFU在台灣與東南亞(東協)商業化 權利合作備忘錄(MOU)。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1/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台灣田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9~115/03/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台灣田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田邊製藥)簽訂合作備忘錄(MOU),討論ENERGI-F703DFU用於治療糖尿病足潰瘍
(以下簡稱F703DFU)在台灣與東南亞(東協)獨家新藥授權及藥品製造合作業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0.具體目的:未來將有助於本公司F703DFU在台灣取得藥證後加速在台灣與東南亞(東
協)F703DFU的藥品銷售。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與田邊製藥確認ENERGI-F703DFU授權細節後,雙方再共同簽訂商業合約。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