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57 華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2/27 發言時間 16:50:12
發言人 江銘燦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27-08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ENERGI-F703美國三期臨床試驗委託 研究機構費用調整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2/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2/27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無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8/11董事會通過調整本專案CRO總費用預算不超過
1,800萬美元(含)上限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與CRO洽談委託本專案計畫.議價及合約
簽訂等一切後續相關事宜。惟近期為加速收案進度需增加本專案相關作業規定,故將再調
整增加本專案CRO總費用提案編列新增預算費用560萬美元,以不超過2,360萬美元(含)
上限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