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基(4171)新冠病毒檢測設備及試劑取得衛福部核准製造之產銷及輸出許可證,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日期2020-07-2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瑞基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7/22 發言時間 16:10:10
發言人 傅俞燕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9869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POCKIT Central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設備及 試劑取得台灣衛福部防疫專案核准製造之產銷及輸出許可證
符合條款 53 事實發生日 109/07/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7/22
2.公司名稱: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POCKIT Central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設備及試劑
產品取得台灣衛福部防疫專案核准製造之產銷及輸出
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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