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智擎 公司提供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11/02 | 發言時間 | 18: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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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張麒星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15822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11/02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11/02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承認106年第3季財務報表 承認研發現況、預算執行情形及公司資金現況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