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普生 公司提供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7/06/27 | 發言時間 | 18: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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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孟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77922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 | ||||
符合條款 | 第 | 43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6/27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06/27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配合業務需求及法條修訂 6.因應措施:待提請股東會討論後上傳修訂後條文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