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盛(4121)決議現增600萬股

日期2020-08-2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優盛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8/28 發言時間 16:15:10
發言人 張淑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978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
令規定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6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4,8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
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子公司勝霖藥品
(股)公司。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
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畫、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
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
權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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