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藥(6535)決議私募普通股不超過7000萬股

日期2020-03-1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順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3/17 發言時間 16:43:00
發言人 莊欣怡 發言人職稱 法規處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79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9/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六規定、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
 令規定之特定人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之對
 象募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70,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發行股數以70,000,000股之普通股為上限,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
 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二次辦理。若為一次辦理則不超過70,000,000股。若分二次辦理,
 則第一次不超過50,000,000股,第二次不超過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原則
   ,惟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
   況訂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一次或二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
 展所需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
 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
 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
  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日起滿三年
  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
  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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