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6576)109年現增案,股款催繳期:109/12/17~110/01/18

日期2020-12-1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76 逸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16     發言時間     18:13:06
發言人     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00188
主旨     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16
2.公司名稱: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9年12月16日截止,
 惟尚有部分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9年12月17日至110年
     1月18日15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
    及全國各分行(除南京東路分行外)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金融機構匯款或ATM繳款
   (匯費和手續費由認股人自行負擔),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洽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依認
    股人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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