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6541)現增案股款催繳期間屆滿,股份發放日2/2

日期2021-01-18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41 泰福-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18     發言時間     18:43:11
發言人     趙宇天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     公告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股東於催繳期間所認股份 發放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8
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2020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2020年12月16日
至2021年01月18日15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於2021年01月18日15時30分停止繳
納並喪失其認股權利。
股東於催繳期間(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01月18日15時30分)繳足股款,所認購之股數
預計於2021年2月02日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現金增資股股款已於2020年12月21日收足,並於2020年12月24日上
市買賣前述事項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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