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決議申請延長現增及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之募集期間三個月

日期2021-01-29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29     發言時間     17:06:48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及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之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29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總額
   新臺幣30,000,000元,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0,000張,每張
   面額新臺幣100,000元,發行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於民國109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977號函及金管證發字
   第1090372977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考量自申報生效後本公司股價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及疫苗開發進度等外在
   因素影響,波動較為劇烈,為尋求較佳發行時點並順利完成資金募集,以維護股
   東及投資人權益,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110年
   1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296號准予備查在案,募集期限延長至110年5月1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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