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4147)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5/31)

日期2021-03-05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47 中裕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05     發言時間     14:32:45
發言人     張念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800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一○年度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大直典華3樓仙侶奇緣廳
(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3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九年度營業報告及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三)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二)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3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此情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之規定,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0年3月22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1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
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回覆處理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逾期恕不受理。受理提案處所為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7號3樓,電話:02-26580058,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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