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上生醫(7427)109年現增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獲准延長至6/9

日期2021-03-08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7427 華上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08     發言時間     11:33:43
發言人     陳嘉南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2203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0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展延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資金募集期間
,業已接獲證櫃新字第1100001448號函核准展延特定人繳款之募集期間至110年06月09
日,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茲將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繳款期間,考量已繳款
之投資人權益,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 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二) 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0年3月15日止。
(三) 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
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
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徵
詢單,於110年3月15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寄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臺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樓;電話
(02)2768-6668】,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四) 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
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依公告日台灣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率加二碼。
(五) 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認股人
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
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依公告日台灣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率加二碼。
(六) 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
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七) 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
,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八) 承諾事項: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
因認購作業時間不足,導致須延後繳款期間。上述延長繳款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
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然若因此發生損害並以書面舉證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
本人承諾負賠償之責任。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待募足股款後,授權董事長另訂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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