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6/17)

日期2021-03-1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17 普生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11     發言時間     18:42:19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度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一O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O八年度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
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4.本公司一O九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2).承認事項:
1.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O九年度虧損撥補表。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臨時動議:
(5).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該議案預定於4月份提董事會討論後再行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依公司法172條之1,公告11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10年4月9日起至110年4月19日16時止。
(2)受理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 (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3-5779221。
(3)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0年4月19日16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
處所。股東提案若有違公司17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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