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合(6484)減資1550萬股案,減資基準日8/28

日期2021-08-1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484 惠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8/19     發言時間     11:33:44
發言人     黃旭漢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035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7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8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1805號函核准申報生
          效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依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155,000,000 元,銷除
    股份15,50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10,000,000元,分為3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為新台幣155,000,000元,分為1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500股
    (即每仟股換發500 股) ,減資比例5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
    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
    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8月23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8月24日起至110年8月28日止。
    (3)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110年8月28日。
四、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
    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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