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合(6484)決議現增350萬股、每股15元,認股基準日8/29

日期2021-08-1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484 惠合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19     發言時間     11:34:12
發言人     黃旭漢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035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110年第1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訂定為新台幣15元,募集
          總金額新台幣52,5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8月9日金管證
          發字第110035180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350,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3,1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約認購203.2258064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起5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
    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二、茲訂定增資時程如下:
    (1)最後過戶日:110年8月24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8月25日~110年8月29日
    (3)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年8月29日
    (4)員工及員股東股款繳納期間:110年9月7日~110年10月7日
    (5)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0年10月8日~110年10月13日
    (6)現金增資基準日(股款收足日):110年10月13日
    (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年8月18日。
    (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土地銀行安南分行暨全國分行。
    (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土地銀行北台南分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訂定,以及本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
    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10年8
                月24日(星期二)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
                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8月24日(最後過戶
                日)郵戳日期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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