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34 安盛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9/16 發言時間 06:32:17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新冠肺炎抗原檢測試劑取得澳洲產品登記許可。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9/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15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所開發之新冠肺炎抗原檢測試劑,經由澳洲經銷商向澳洲衛生部醫療用品管理局
(TGA)申請產品登記。業經TGA許可,取得澳洲治療產品
(Australian Register of Therapeutic Goods,ARTG)體外診斷試劑第三等級
(IVD CLASS 3)登記許可,即日起可於澳洲販售。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
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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