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111年現增案,股款催繳期3/18~4/18

日期2022-03-1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17     發言時間     17:52:13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7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11年3月17日截止,惟有部分認股人於繳款期限
  截止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1年3月18日至111年4月18日
     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依原繳款書規定繳款,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2)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洽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依其
     認購之股數,撥入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68-666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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