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67 台微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17 發言時間 16:30:37
發言人 蘇義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1071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1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梁晃千 董事
(2)蘇義鈞 董事
(3)游智元 董事
(4)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林俊男 董事
(5)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王錦祥 董事
(6)劉天仁 獨立董事
(7)柯仁偉 獨立董事
(8)陳威志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11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