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17 共信-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30 發言時間 16:48:36
發言人 林懋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3-528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6/30
2.發行股數:3,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67,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9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00,000股,供本公
司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除保留10%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70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可認購24.5539144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購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本公司各項研發計畫之資金需求,並
期強化財務結構及增加資金穩定度。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7/26
13.最後過戶日:111/07/2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2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7/26
16.股款繳納期間:111/08/01~111/08/0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6/29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47638函核准申報生效。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11年07月21日(星期四)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博
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
(3)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股款繳納方式:
跨行匯款、ATM轉帳或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臨櫃繳款
(三擇一)。
跨行匯款及ATM轉帳,手續費依各行庫規定並由股東自行負擔不得由股款中
扣除;不得使用支票。
請使用股東繳款書上之專屬繳款帳號,切勿使用他人繳款書之帳號繳款。
若股東以美金繳納股款者,請繳納至美金代收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