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2/05/31 發言時間 14:04:20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 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3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a.董事 禎翰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鄭明龍
b.董事 益鼎生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c.董事 盧山峰
d.董事 豪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士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董事 禎翰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鄭明龍
樹頂分子生技(股)公司董事
大宇物業(股)公司董事長
禎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豪成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b.董事 益鼎生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仲恩生醫科技(股)公司董事
太豪生醫(股)公司董事
博信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c.董事 盧山峰
大樹寵物(股)公司董事長
GREAT TREE INTERNATIONAL SDN.BHD.法人董事代表人
d.董事 豪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士緯
百林物流(股)公司董事長
大樹寵物(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2/3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