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3-06-2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2/06/27    發言時間    14:35:47
發言人    王慧君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閻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