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修訂112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期2023-07-0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7/03    發言時間    18:33:03
發言人    王慧君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修訂112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7/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0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5/0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5月8日董事會通過「112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請參閱本公司同日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實際營運需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2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將發行期間由一年修訂為二年。
  (1)修訂前條文:
  第二條、發行期間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提出,於申報生效通知到達
  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得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
  定之。
  (2)修訂後條文:
  第二條、發行期間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提出,於申報生效通知到達
  之日起二年內發行,並得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
  定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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