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61 光晟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11 發言時間 16:35:46
發言人 郭正順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8-7626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廠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 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請細胞製備場所增列施行機構案 ,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1
2.公司名稱:光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細胞製備廠係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
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福部申請增列施行機構,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申請增列之施行機構經許可事項如下: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CIK)。
(2)增列之施行機構: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
(3)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經標準治療無效;癌症別:肺癌、肝癌、乳癌、
卵巢癌、大腸直腸癌、頭頸癌、胃癌、腎癌、胰癌、腦癌、食
道癌、子宮頸癌、子宮內膜癌、皮膚癌。
(4)細胞製備場所:光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科免疫細胞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