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麗-KY(6431)決議112年第二次私募,不超過383萬股,每股14.45元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4-02-02
個股資訊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31 光麗-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2/02    發言時間    18:32:23
發言人    劉豐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7877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0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及經
11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授權董事長洽定之。
暫定應募人名單及應募股數如下:
邱暉智,應募股數2,100,000股(非本公司內部人之自然人)
許棋凱,應募股數1,384,000股(非本公司內部人之自然人)
陳湧仁,應募股數346,000股(本公司關係企業之經理人)
本次另於不超過3,830,000股之私募普通股額度內,授權董事長
可就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條件之應募人中,就
擇定特定人、應募人名單及應募股數等進行調整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3,83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35,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本次為第二次私募普通股,以不超過3,830,000股為限額。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據本公司112年6月21日股東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
參考價格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
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本次私募價格
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
本公司擬以113年2月2日為本次私募特別股之定價基準日,依據該計算標準,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5.80元、15.65元、15.85元。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6.462元。故取16.462元為參考價格。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股票之每股認購價格訂為
新台幣14.45元,為參考價之87.78%,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55,343,50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整合集團資源、企業重組及長期
業務發展等需求(包括但不限於轉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現金增資募集之可行性,為避免影響本公司正常營運,擬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期順利募集所需資金,達到強化財務結構之目
的,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2/02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6.46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4.4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次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形外,不得
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
事會依當時狀況及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取具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
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3年2月2日至113年2月16日。
(2)本公司將提最近期股東常會追認調整2023股東常會通過之應募人名單。
(3)本次擬私募股數以不超過3,830,000股額度內作為現金增資,若於繳款期限內,
   應募股數未達3,830,000股,預期仍可達成本次私募目的及效益,將針對已
   收足股款之股數,發行新股。未募足之剩餘股數,將併同於第三次私募普通股數
   進行私募。
(4)本次私募發行新股事宜,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
   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後為之,並代表本公
   司簽署相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