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董事會決議發行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億元整(更正)

日期2024-03-0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04    發言時間     21:59:59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更正公告日期: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01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3年3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故事實發生日及董事會決議日期應為113年3月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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