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659 天明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11 發言時間 15:59:39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 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合作申請細胞製備 場所認可增列適應症一案,獲衛福部同意。
事實發生日 113/03/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1
2.發生緣由:
關於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增列細胞治療技術二及澄清綜合醫院
中港分院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
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施行「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
癌,經標準治療無效」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已於113年03月11日接獲衛福
部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癌症別:肺癌、肝癌、結
腸直腸癌、乳癌、胃癌、頭頸癌(含鼻咽癌)、食道癌。
(3)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GTP認可編號:TP112C032)。
(4)計畫效期:自113年3月7日至115年6月1日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11 發言時間 15:59:39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 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合作申請細胞製備 場所認可增列適應症一案,獲衛福部同意。
事實發生日 113/03/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1
2.發生緣由:
關於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增列細胞治療技術二及澄清綜合醫院
中港分院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
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施行「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
癌,經標準治療無效」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已於113年03月11日接獲衛福
部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癌症別:肺癌、肝癌、結
腸直腸癌、乳癌、胃癌、頭頸癌(含鼻咽癌)、食道癌。
(3)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GTP認可編號:TP112C032)。
(4)計畫效期:自113年3月7日至115年6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