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776 奧孟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2/06 發言時間 15:34:35
發言人 蔡依庭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6558988#750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與南韓某K公司簽署ANY002口服劑型於南韓的 獨家授權合約
符合條款 第 8款 事實發生日 113/12/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2/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某K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2/0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專注於南韓市場的K公司簽署獨家授權合約,授權ANY002劑型在
南韓市場的獨家商業化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依合約除獲簽約金之外,另將分階段取得銷售里程碑金以及於合約
期間內的其他對價,合約細節依雙方契約保密約定不予以揭露。本公司借
重該公司專精於產品註冊、市場准入以及快速商業化推廣,將有利於本公
司ANY002口服劑型於南韓市場商業化暨銷售事務,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發
展帶來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授權商業化本公司產品於當地市場銷售。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