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 71 型疫苗開發期間,我最常聽到人家說:「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得到,為何自己要開發?」在這段漫長的研發時間中,只要爆發疫情,就批評疫苗進度太慢、病毒培養力價太差、臺灣能力比不上國際疫苗大廠等。在所有批評、指教與問題中,我印象最深刻是,一位中國專家問我「為何選擇 B4 基因型」,我當時沒有準備好答案,只回答當時臺灣流行的基因型是以B4為主,事實上,背後篩選疫苗株的過程,也是一段複雜的故事。
疫苗開發 一切從頭開始
2001年,我的團隊開始從本土分離之9株腸病毒71型病毒,與何美鄉教授實驗室產生之適應株YN3等共10株中篩選疫苗候選株,當時篩選出3株疫苗候選株。2003 年,再與 2002年 6 株分離株作交叉中和抗體試驗比較,最終確認疫苗候選株為「B4-E59」。
當初為了證實E59是具寬廣性的中和抗體反應,發現1998-2005年36株腸病毒分離株中,E59在老鼠所產生之抗血清中和效價可達1:40以上只佔15株(41.67%),尤其是針對 2004、2005 年的 C4 基因型病毒皆低於 1:40,這結果有點令人擔憂。
但兔子試驗方面,E59疫苗株所產生之抗血清中和效價可達1:40以上,佔了29株(80.56%)。往後猴子抗血清的抗體力價,證實也能順利中和其他不同基因型腸病毒。當初也另外篩選出一支C4基因型的後備疫苗候選株 E36,此病毒株以活毒靜脈免疫兔子後之血清對36株腸病毒71型分離株所得的抗體中和效價,皆高於之前篩選出的原型疫苗株 E59,產生之抗血清中和效價可達 1:40 以上則佔 35 株(97.2%)。
病毒性疫苗開發 須仰仗長遠計畫
臺灣病毒性疫苗開發起源於1998年預防醫學研究所(疾病管制局前身)洪其壁所長提出之「人用疫苗自製計畫」,該計畫經多次修正,最終行政院核定計畫之主要目標是分階段興建研發為主、生產為輔之「生物製劑先導工廠」,內容包括:加強本土性及特殊性疫苗研發工作,使政府疫苗廠從生產技術研發與技術移轉方面,帶動民間產業發展,有效整合國內公、民營疫苗廠,妥善運用有限的人力與資源,並視民間能力與意願,階段性轉移疫苗生產與研發技術予民間。
該計畫前期最重要的成果就是1997~2003年,廖明一博士帶領包括李淑英、周如文、江正榮、連偉成等四位博士,建立完整先進細胞培養日本腦炎疫苗生產與檢驗系統,包括:細胞培養病毒(40L)、病毒純化量產技術平台、免疫抗原性和DNA之含量檢測、疫苗佐劑劑型等,和小白鼠、兔子及靈長類動物模式。
前人所建立之病毒性疫苗開發技術平台,帶給未來腸病毒71型疫苗開發,有明確的方向與指引。
疫苗所需Vero cell 成出口檢測SOP建立契機
另一個新開發疫苗必備的生物材料,就是培養非洲綠猴腎細胞(Vero Cell)。目前已上市疫苗產品,大都採用非洲綠猴腎細胞當作培養基質,疾管局血清疫苗研製中心也於1999年從美國標準生物品收藏中心(ATCC)引進該細胞,作為培養日本腦炎病毒的基質,並建立一個母細胞種庫及工作細胞種庫。
然而,國內並無相關認證機構可以進行安全性檢測,在一個偶然機會,經由醫藥查驗中心的同仁介紹一國外檢測機構,經由香港商安瑪西亞股份有限公司當媒介,簽訂合約協助將相關檢體運送至此機構檢驗。
於是在2002年3月初,我們將非洲綠猴腎細胞母細胞種庫送至英國Q-One Biotech Ltd (BioRelience)進行21項檢測,18 項通過檢測,並沒有細菌和病毒之汙染,也沒有證據顯示疾管局所製備之非洲綠猴腎細胞會造成腫瘤形成,且細胞指紋圖譜和標準品相同,雖然細胞染色體有些微受損情況,但瑕不掩瑜,仍於標準範圍容許範圍之內。
後來,國衛院、國光公司、基亞疫苗(現為高端疫苗)生產之腸病毒71型疫苗,皆由此安全之細胞庫分讓進而繁殖病毒所得。
由於是第一次將細胞輸出國外檢測,各單位無相關經驗且無標準操作流程,都必須經過一番溝通與協商,打通國貿局、關稅局、農委會防檢局與林務局等, 才慢慢建立各單位的單一窗口與標準申請輸出流程。往後國內廠商也都蕭規曹隨,遵循相關流程,得以快速順利完成出口進行相關檢測。
>>本文刊登於《環球生技月刊》Vol.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