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111年現增3000萬股案,認股基準日2/26

日期2022-01-25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1/25    發言時間    15:30:33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1/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1/25
2.發行股數:普通股30,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實際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4,500仟股由符合資格
  之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
  實際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22,50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認購112.90681794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實際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3,000仟股採公開
  申購之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以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新藥研發專案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年2月26日
13.最後過戶日:111年2月21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年2月22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年2月26日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年3月4日至111年3月17日
   (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11年3月18日至111年3月24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18日
   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3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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