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2/08 發言時間 14:55:00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新冠肺炎疫苗臨床前動物實驗結果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2/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2/08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冠肺炎疫苗臨床前動物實驗結果,請參閱本公司官網新聞稿。
https://www.obipharma.com/zh-hant/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