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與康騰浩諾簽署OBI-833及OBI-999於中港澳授權協議,簽約/里程碑金上看美金2億

日期2022-02-2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2/22    發言時間    15:25:18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與康騰浩諾公司簽署OBI-833及OBI-999於中國地區 (包含香港、澳門)之授權協議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2/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2/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康騰浩諾(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康騰浩諾)
  Odeon Therapeutics (Hong Kong)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2/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康騰浩諾簽署OBI-833(Globo H主動免疫抗癌藥)及OBI-999
     (Globo H抗體小分子藥物複合體)在中國地區(包含香港、澳門)之專屬授權協議。
     依約康騰浩諾將擁有OBI-833及OBI-999在中國地區的臨床研究、上市法規登記以及
     產品銷售之權利。本協議另包含OBI-888(Globo H被動式免疫單株抗體)中國地區
     智慧財產權的優先議約權,期限自本約簽訂日起算兩年,俟實際簽約將再行公告。
  (2)本協議之授權條件包含簽約金、里程碑金,合計最高可達美金2億元;另訂有按淨
     銷售額一定比例計算之銷售權利金等;其中簽約金為美金1,200萬元,依約向
     Odeon Therapeutics (Cayman) Limited (即對康騰浩諾持股100%之母公司)收取
     發行之新股作為對價,其規劃同時進行現金增資,用以支應OBI-833及OBI-999中國
     地區臨床試驗等營運支出。其餘各項里程碑金及銷售權利金,將俟合約條件實際成
     就時,於往後財報認列及揭露相關金額。
  (3)此授權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獲經濟部投審會核准通過在案,請參閱本公司
     109/9/28及110/11/11重大訊息說明。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由於中國癌症治療市場具有龐大的潛力,本公司希冀藉由進
  行此一授權合作案,結合雙方資源,共同推進OBI-833及OBI-999之研發進程,並期共
  同分享未來產品成功上市後潛在的商業利益,對本公司未來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
10.具體目的:結合外部資源共同推進OBI-833及OBI-999之研發進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
   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