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凱(6549)決議新藥TJC-265授權恒翼生物醫藥科技,權利金最高可達5,150萬美元

日期2021-01-1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49 景凱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1/11     發言時間     15:11:05
發言人     袁鴻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5877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授權恒翼生物醫藥科技新藥TJC-265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恒翼生物醫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01/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恒翼生物醫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恒翼生物)簽訂新藥Autotaxin InhibitorTJC-265獨家授權經銷合約,將獲得本產品
於全球的獨家開發銷售權利,於授權地區進行產品研發、製造、銷售及推廣活動。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本公司於簽約後收取簽約金及後續依里程碑達成情形收取產品開發和技術移轉
里程金、銷售里程金等,以上合計最高可達5,150萬美元;此外景凱生物將於TJC-265
上市銷售後收取銷售分成最高至雙位數(3%至10%)。恒翼生物負擔本項目在全球的
臨床前及臨床研究費用與藥品註冊相關費用,並於獲得批准上市後,負責該項目在
全球的商業化推廣。
(2)在符合本公司核心研發銷售領域及合理授權條件下,將新藥授權予國外公司,
可將資源有效運用並增加公司可使用資金,以提升公司整體價值。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加速本公司TJC-265於全球市場之商品化進程,持續
提升景凱生物科技在新藥開發之國際影響力及能見度。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合約業已於110年01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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