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獲知瑞士法院正式裁定AOP案支付命令及扣押命令等送達程序均無效,需重行依法進行相關程序並合法送達公司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2-01-24
臨床商化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46 藥華藥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1/22    發言時間     20:39:48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      說明本公司專利狀態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1/01/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1/21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2022年1月21日經瑞士委任律師通知後得知,就 AOP公司於瑞士針對
本公司專利所為之強制執行聲請案件,瑞士法院已正式裁定其強制執行聲請
之程序具有重大程序瑕疵,相關命令之送達程序均非合法,故正式裁定瑞士
debt collection office所為支付命令及扣押命令等送達程序均無效,需重
行依法進行相關程序並合法送達予本公司。針對此裁定,AOP公司如有爭執須
於十日內向瑞士最高法院提起抗告,未來是否提起抗告,目前尚非可知。
基於前述瑞士法院裁定之正式結果,足認此前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之專利已
於瑞士遭拍賣之情事,顯屬嚴重之誤解及錯誤之報導,特此一併澄清。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持續密切注意本公司各國專利狀態,並準備因應AOP公司後
續可能採取之行動。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