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47 中裕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11 發言時間 16:42:32
發言人 張念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800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一一年度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大直典華3樓宴會廳
(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3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及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三)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之規定,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3月21日起至民國111年3月31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
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回覆處理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逾期恕不受理。受理提案處所為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7號3樓,電話:02-26580058,分機: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