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時出具之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日期2022-06-2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1/06/27    發言時間    16:11:11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時出具之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27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時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本公司承諾「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櫃買中心備查。
  執行情形:「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已於111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
  過,修正條文對照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111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52-60頁。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規定函報櫃買中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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