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製藥(6659)申請專案製造清冠一號濃縮顆粒獲准

日期2022-06-2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659 天明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6/29    發言時間    18:59:12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專案製造「"天明"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 經衛生福利部同意。
事實發生日    111/06/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需,日前經衛福部核准
「”天明”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衛部藥製字第060735號)」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
在案,又所申請專案製造「”天明”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今經衛生福利部同意,
並取得防疫專案製造核准文號1110019135號。此藥品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適應症為
外感時疫,效能為解表宣肺、清熱解毒、寬胸化痰、和胃降氣。核准期間為111年6月
29日起至緊急公共衛生情事終結日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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