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8/08 發言時間 15:35:06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 名單及股數,並授權董事長決定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08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86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8月8日決議通過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名單及
股數,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160,000股,增資基準日、發行日期及其他未
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訂定及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