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擬與Everest Clinical Research公司簽訂P1101用於PV之開放性多中心臨床試驗服務合約

日期2023-02-2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46 藥華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2/28    發言時間     17:12:03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與Everest Clinical Research Corporation簽訂P1101用於治療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V) 之開放性多中心臨床試驗服務合約
符合條款    第  10款    事實發生日     112/02/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2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Everest Clinical Research Corporation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依合約規定。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為進一步評估Ropeginterferon alfa-2b(P1101)用於真性紅血球增多症
(Polycythemia Vera, PV)成人患者之有效性、安全性及耐受性,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與Everest Clinical Research Corporation簽訂臨床試驗
服務合約,進行P1101用於PV之開放性多中心臨床試驗,合約總金額約1,000
萬美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推行P1101用於治療PV之開放性多中心臨床試驗以評估最適藥物滴定方案,
未來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
10.具體目的:推行P1101用於治療PV之開放性多中心臨床試驗。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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