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2 智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8/15 發言時間 15:30:39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智擎公司宣佈,研發中新藥PEP07進行之血液腫瘤第一期
人體臨床試驗,第一位病患已開始接受藥物投與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5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PEP07是checkpoint kinase 1(Chk1)的口服小分子抑制劑,作用於DNA損傷反應
(DDR)途徑,具有高度選擇性,良好口服身體可利用率,並可通過腦血管障壁。PEP07在
前臨床腫瘤模型中,已證實單藥活性以及合併其他標準治療的潛力。目前在澳洲及台灣
進行之第一期血液腫瘤人體臨床試驗,第一位病患已開始接受藥物投與。依據與英國合
作夥伴Sentinel Oncology授權暨合作契約內容,智擎公司將給付相關里程碑金。
(2)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智擎公司網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