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西:借鑒CEPI緊急疫苗五要點 儘速公布新冠疫苗指引

撰文記者 吳培安
日期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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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院感疫所李敏西研究員。(攝影: 巫芝岳)

作者/國衛院感疫所李敏西研究員、雲如臨研究助理 編輯整理/吳培安

(以下李敏西研究員以「李」簡稱)

去(2019)年12月初,中國湖北省武漢市開始出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到了2020年1月,證實病原體為與SARS冠狀病毒相似的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世界衛生組織(WHO)將此疾病正式命名為COVID-19,並於2020年3月11日公告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關注(PHEIC)等級。

截至4月15日止,根據WHO的資料,全球已經報告了超過190萬例COVID-19確診病例(歐洲97萬、美洲67萬、西太平洋12萬、東地中海10萬、東南亞2萬、非洲1萬),其中累積死亡人數超過12萬人。

根據全球疫情分析,預測夏天的時候疫情可能減緩但不會消失;到了冬天疫情可能會再度上升,因此,開發緊急疫苗對抗今年冬天大規模疫情,可說是刻不容緩。

Q:全球目前疫苗的開發進度如何?

李:WHO已組成COVID-19疫苗專家委員會,並於其網頁列出目前的候選疫苗。截至4月11日為止,包括Nature子刊、流行病防範創新聯盟(CEPI) 整理,已有5個候選疫苗進入臨床試驗,67個候選疫苗尚在臨床前階段。

CEPI是為了加速開發新興傳染病疫苗,於2017年所成立的跨國非營利組織(NPO) ,由惠康信託(Wellcome Trust)、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BMGF)、歐盟委員會,以及8個國家(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衣索比亞、德國、日本、挪威和英國)所贊助。

目前CEPI正支持WHO優先清單上所列之6種傳染病,包括:伊波拉病毒、拉薩病毒、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立百病毒、裂谷熱病毒和屈公病毒的疫苗開發。

根據CEPI的經驗,要建立公私部門協力夥伴關係(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PP),才能提升開發效率,因應新興傳染病帶來的威脅。今年3月30日,CEPI也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上發表,闡述如何快速開發對抗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用疫苗。

Q:我們能從這份CEPI發表的文章學習到什麼? 有哪些是臺灣可以借鏡的?

李:這份發表的重點有五個,分別是:選定合適動物模型;選擇成熟的抗原製造技術;選擇合適的佐劑;平行進行臨床前動物試驗、臨床試驗及量產;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的法規審查。

首先是選定合適的動物模型。根據SARS和MERS候選疫苗的動物試驗發現,冠狀病毒疫苗可能會因「抗體依賴性增強現象」(ADE),而產生肺部疾病的不良反應,此現象可能與Th2免疫反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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